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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为吸引投资者正式取消遗产税  
2006年02月12日 04:38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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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香港2月11日电(记者 向剑帼)从2006年2月11日开始,香港正式取消遗产税。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取消遗产税将吸引更多本地及海外投资者投资香港,令香港继续成为亚太区内主要的资产管理中心。同时,此举还有助于提高香港作为金融中心的竞争力。

遗产税又称继承税,是以财产所有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为课征对象,向财产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根据香港税法,此前,不论是香港永久居民,还是因工作在港居留,如果财产拥有者在港资产(包括房产物业、股票及奢侈品等)达750万港元或以上,去世后均要缴交遗产税,税率最高可相当于资产价值的15%。

据介绍,取消遗产税,会令香港特区政府每年减少15亿港元的税收,但可增加香港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带动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增加就业机会。

由于资产管理业能带动其他金融活动及一系列专业服务等高增值行业的发展,其他行业也会间接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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