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卫视十一月七日消息 据香港媒体报道,全球首宗点对点网上分享技术的侵权案宣判,三十八岁的被告陈乃明,在屯门裁判法院,被裁定三项违反版权条例的罪名成立,每项控罪判监三个月,同期执行,被告随即对控罪和判刑都提出上诉,获裁判官准以五千元保释外出,等候上诉。
裁判官麦健涛在判案时说,香港有责任做好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虽然被告的行为,没有涉及金钱交易,但已等同出售翻版碟,影响版权持有人的利益,加上在互联网上的侵权行为,难以监察,为了让公众知道侵权是严重行为,因此要重判。